唐律内容涉及刑事、民事、经济方面的内容。在刑事方面,主要罪名有危及封建国家政权、有损皇帝尊严罪,如谋反、谋大逆、谋叛、大不敬、造妖书妖言等罪;有悖逆封建家庭伦常罪,如不孝、不睦、不义等;有官吏失职、渎职、擅权、贪赃等犯罪,如擅离职守、泄漏机密、以权谋私、枉法贪赃等。此外还有触犯封建国家安全和经济利益罪,危害公众、妨碍城市和市场管理罪,侵犯人身罪,侵夺财产罪等。
唐朝刑罚制度主要是五刑,即笞刑、杖刑、徒刑、流刑、死刑,共20等。除“十恶”等一些严重的犯罪外,在许多情况下,可以用铜来赎五刑。
在民事方面,唐律涉及所有权、契约关系、家庭与婚姻及继承方面的内容。唐律在私有土地面积的限制,遗失物、埋藏物的归属,山
林、矿产的所有权等方面作了相关规定。唐律对民间契约如买卖契约、借贷契约和租赁契约等关系,以守信为原则作了规定。
唐律有关家庭与婚姻的律令比较详细。唐律确保尊长对卑幼的权威,确保妻“伏”于夫。唐律令在婚姻的成立与解除方面的规定也体现了这一原则。
在经济方面,唐律对专卖及对外贸易作了相关规定。专卖法主要是关于盐、茶、酒的各项规定。对外贸易制定了互市和市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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