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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中]《南宁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再次征求市民建议和意见

  近日,市法制办就《南宁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再次召开征求意见会,听取基层群众代表、农贸市场业主代表和一线执法人员代表意见。

  会上,淡村农贸市场、华园菜市等农贸市场负责人,工商、城管部门执法一线及部分社区居民分别就加快农贸市场规划建设、打击马路市场挤占正规市场、将农贸市场业主和场内经营者违法行为纳入诚信管理、对农贸市场评定等级并按照等级确定摊租收费标准、对消费者违反环境卫生和市场管理秩序行为予以处罚等方面提出了意见。

  随着“大行动”的深入开展,南宁市对农贸市场的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市农贸市场协会秘书长季荣健表示:“以前农贸市场的建设中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地方,这个办法的出台可以有效地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管理,使市场更加规范,让市民更加放心。”据了解,市场内的食品来源能够得到有效的监管,但近年来,很多市场的周边出现各种临时摊点,而这部分食品来源没有得到有效的安全保证。

  因此,《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中作出规定,“经批准设置的农贸市场,其周边500米不得设置销售农产品、农副产品的临时摊点。”因农贸市场网点缺失,确需设立临时农贸市场的,应当经县(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同意。设立临时农贸市场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期满由县(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撤销;仍需保留的,县(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应当按照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对临时农贸市场进行改造。

  市民黄先生表示:“加强对市场的管理自然是好事,但是要明确管理的成本不能逐步向下转移,否则将导致菜价更贵。”对此,《办法》规定,农贸市场经营管理企业承担农贸市场硬件设施维护和市场经营秩序、市场容貌和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建筑物安全等管理责任。市场经营管理企业除向场内经营者收取市场摊位租赁服务费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代收水电费、生活垃圾处理等费用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当天,市法制办还会同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及部分与会代表到埌西市场进行现场调研,实地了解农贸市场经营情况,听取市场内的经营者和消费者意见。市法制办将根据立法征求意见会和现场调研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南宁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并尽快报请政府审议出台。

  近年来市法制办除进行调查研究、书面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集体研究讨论等必经程序外,还组织进行了多种有益尝试,通过科学确定立法项目、向社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立法调研、修改讨论或论证等方式,进一步促进我市的立法工作,我市立法质量得到明显提高,所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更加符合现代社会发展和服务管理需要,更具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