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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中]《南宁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南宁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为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制订了《南宁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拟实行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计分制,信用评定基本分均为100分,实行加减分制,记分周期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0日止。市民欲了解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如何,只需登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平台查询,便可一目了然。

  低分企业将被核查资质

  依据信用计分结果,主管部门将分三个档次,对企业分别进行不同处理。其中69分及以下为最低档,企业将被主管部门依法核查资质条件,情节严重的还将被清出物业市场。

  具体来看,企业记分为85—99分时,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提出书面警示,责令限期整改,改正期间该企业不得参加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考评。

  企业记分为70—84分时,行政主管部门约谈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同时核查企业的资质条件。经核查不符合资质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改正期间不得参加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不得以其他方式承接新项目。

  企业记分为69分及以下的,除核查企业的资质条件等处理外,经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整改不合格且资质核查不达标的,由市住房局对三级资质企业撤销资质证书,清出物业市场;对一、二级资质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降级其资质等级或撤销其资质证书的建议。

  从业人员得低分将失上岗证

  从业人员将依据信用积分结果分别处理:从业人员记分为85—99分时,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提出书面警告,并责令改正;记分为70—84分时,对其进行约谈,并进行培训或继续教育,记入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档案。

  当从业人员记分为69分及以下的,就需要十分注意了,市住房局将建议资质管理部门注销其《岗位证书》,由项目所在地城区、开发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建议企业撤换该从业人员,将其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理结果记入信用信息档案,不得再申请从事物业服务活动。

  对企业实行四个等级管理

  根据《意见稿》,企业信用实行等级管理,分为AAA级、AA级、A级和无信用等级。AAA级表示信用优秀,AA级表示信用良好,A级表示信用一般,无信用等级表示企业信用欠佳。对于信用等级达到AAA级的企业,可享受到系列“特权”:在资质检查中,AAA级企业可予免检;在国家、省、市优秀物业管理项目评比中,按等级顺序推荐参评;依照有关规定可给予的其他政策扶持和帮助。

  连续两年被核定为无信用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可清出物业市场。

  对企业进行信用年审

  经信用年审,发现有下列情况的企业和从业人员不得进入我市物业市场:企业或从业人员近两年内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物业等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一年内记不良记录被通报三次(含三次)以上的;企业或从业人员被有关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清出,且在清出期限内的;其他不符合进入规定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物业企业或从业人员,将被列入信用管理不诚信名单:应当申报信用年审而未申报的;涂改、伪造信用年审审核意见的;一年中记不良记录被通报两次(含两次)以上的;发生重大物业问题,造成集访,社会影响恶劣的;有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