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政府从2013年开始,决定在全区范围开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重大活动,这是“美丽中国”在广西的具体实践和体现。经过全区上下一年多来的艰苦努力,“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三大专项活动已取得可喜成果。为全面、生动地展示活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真实记录全区各族干部群众积极投身于“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全过程,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活动的浓厚氛围,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乡村办主办,广西日报传媒集团承办的“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摄影大赛即日起全面征稿。
一、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乡村办
承办单位:广西日报传媒集团
协办单位:广西新闻摄影学会
二、大赛主题及作品内容
本次大赛以发现“美丽广西”、记录乡村建设为主题。凡是反映“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做法、过程、变化成果的摄影作品,均可参赛。尤其欢迎活动开展的前后对比、乡村建设的新旧对比、包括跟踪拍摄的成组系列照片。
三、参赛对象
广西区内外摄影家、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拍摄地点需在广西区域范围内。
四、时间安排
拍摄时限:2013年5月开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以来拍摄的照片;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9月25日。
五、参赛细则
1.参赛作品内容必须符合大赛要求,主题鲜明、导向正确、基调昂扬、内容真实、画面生动,体现政治性、新闻性、艺术性。
2.本次大赛择优录取,同一作者参赛作品不超过10组。
3.参赛作品为实景拍摄,风格与体裁不限,黑白、彩色不限,作品单幅、组照不限,组照不能超过8幅。
4.参赛作品通过电子邮件或刻成光盘邮寄(jpg格式,附上简要文字说明和拍摄地点,作者姓名、电话及通讯地址,文件大小3M以上)。来稿不收参赛费,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原稿。来稿电子邮件注明“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参赛作品。
5.参赛者应保证参赛作品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和剽窃,谢绝由电脑合成、改变原影像的作品参赛,如有违规即取消比赛资格。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作者自负。
6.主办方对获奖、入选的作品有使用权,用于出版、展览、发表及其他相关宣传活动,不再另付稿酬,作者具有署名权。
六、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大赛设金奖5名(奖金各5000元)、银奖10名(奖金各3000元)、铜奖15名(奖金各2000元)、优秀奖50名(奖金各500元)以及入围奖200名(奖金各200元),并颁发证书。大赛结束后将举办获奖作品展并结集出版。
七、评委组成
由有关部门、单位的领导、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
八、投稿方式
寄送地址:南宁市民主路21号广西日报摄影部
邮编:530026
电子邮件:gxrbsyb@126.com
联系人:唐典胜
0771—5690119
QQ:118019176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乡村办
广西日报传媒集团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