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无小事,重如泰山。《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管理条例》已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贯彻落实“三小”条例,提高辖区食品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2018年1月19日,新阳街道在举办“食品小作坊管理条例”培训会议,街道分管领导,新阳食药所监管人员以及小作坊经营业主7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议。
培训从“三小条例”各级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定义、立法背景、生产经营、现场核查和法律责任等几个方面解读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管理条例》。围绕 “三小”标准尤其是小作坊的界定、食品小作坊生产的食品的销售、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条件、所需要提交的材料、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不得生产加工的食品等进行了解读。
此次培训会议全面提高了小作坊经营业主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常识,从而有效规范“三小”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辖区落实好“三小”登记和监管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