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塘区非公有制企业投诉统一平台
为加快推动我城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和发展环境,今年8月份,市纪委监察局在市本级和各县区、开发区均建立或指定了受理非公有制企业意见和投诉统一平台。该平台的受理范围为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有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等六个方面的投诉,投诉人可以来电、来信、来访、传真、网上等形式进行投诉。
城区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非公有制企业投诉处理工作,指定落实好部门和人员负责我城区的投诉处理工作,按照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办法等规定处理非公有制企业投诉问题,依法维护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对违反规定处理投诉,或者对投诉事项推诿不办、查处不力,造成投诉人、被投诉人合法权益受损害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西乡塘区受理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渠道和平台信息内容
一、受理投诉平台信息
投诉平台名称 |
地 址 |
电 话 |
邮 箱 |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南宁市锦春路3号,邮编:530028) |
0771-5595845 0771-5551537 |
gxxzxnts@163.com |
南宁市非公有制企业投诉中心 |
南宁市纪委监察局行政效能监察室(南宁市嘉宾路2号,邮编:530028) |
0771-2639810 |
nnts666@126.com |
西乡塘区非公有制企业投诉中心 |
西乡塘区纪委监察局(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西路11号,邮编:530001) |
0771-3118941 |
xxtqjwjb@163.com |
二、受理投诉范围
受理国家行政机关极其公务员、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的投诉:
1、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党委、政府决定、命令等有令不行、执法不力或消极抵触,影响政令畅通的行为。
2、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工作不规范,影响政府形象的行为。
3、越权、滥用职权以及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公共管理的行为。
4、工作作风粗暴、服务态度差,办事拖拉,擅离职守,工作效率低下,使服务对象不能及时办理有关事项的行为。
5、违反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的行为。
6、其他违反招商引资、投资软环境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投诉注意事项
1、投诉人可以来电、来信、来访、传真、网上等形式进行投诉。
2、投诉人投诉请留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您的投诉只有投诉中心工作人员有权阅读、处理。
3、投诉件的办理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处理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确定投诉事项的承办单位,由相应的行政效能投诉机构负责调查处理。
4、对于不属于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受理范围的问题,中心将引导至有处理权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