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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廉租住房有关政策解读

 

 一、廉租住房的含义是什么?

廉租住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保障性质的住房。

二、申请廉租住房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连续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6个月以上;

2、家庭成员拥有私有住房各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合并计算低于或等于人均7平方米;

3、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本市须满一年以上;

4、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三、目前我市廉租住房保障有哪几种方式?

目前我市廉租住房实施三种不同的保障方式,具体为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的保障方式。

四、什么叫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租金核减?

租赁住房补贴,是指市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

实物配租,是指市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租金核减:是指产权单位按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对现已承租公有住房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给予租金减免。

    五、申请人申请廉租住房时应该提供哪些申请资料?

    1、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连续6个月以上的证明;

    2、家庭成员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委员出具的现有住房证明;

    4、现居住房屋的租赁合同或现居住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5、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六、申请人在哪个部门申请廉租住房?

    申请人可持相关资料证明到本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

    七、申请廉租住房需经哪些程序?

    申请廉租住房需经过申请、核查、审核、公示、登记、轮候配租等程序。

    八、有疑问应向哪些部门咨询?

如有疑问,可向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咨询,也可以电话咨询。南宁市西乡塘区房管所:3145603,南宁市房产管理局服务窗口询问电话是:562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