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塘区教育局2015年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 为进一步落实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南府办[2009]23号)和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南宁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南府教[2015]24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结合城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 接收对象
父母在本市城区内工作,父母及本人户籍在南宁市城区范围以外,但随父母在西乡塘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
- 报名材料
(一)必备证件材料
1.家庭户口簿(父母户口不在一起的需附结婚证)和父母的身份证;
2.父母双方在我市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父母双方在我市居住的证明(所列证件之一:市区内有房户--出具居住房屋的产权证、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市区内无房户—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房屋居住租赁证明);
3.父母务工就业证明(所列证件之一:工商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
4.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二)优先分配附加证件
(1)见义勇为奖(按级别排序);
(2)独生子女证、农村双女结扎户(按办证时间排序);
(3)诚信守法先进证书(按级别排序);
(4)明晰家庭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备案证明(按购买、办证时间排序);
(5)纳税凭证(按纳税额排序);
(6)夫妻双方在西乡塘区(不含高新区)办理养老保险凭证(夫妻双方年数之和排序);
(7)夫妻双方在西乡塘区单位、企业(不含高新区)工作、就业的证明(夫妻双方务工年数之和排序);
(8)计生绿卡(无违反计生政策、由居住地社区计生部门审核)
(9)夫妻单方在西乡塘区(不含高新区)办理养老保险凭证(年数多少排序);
(10)夫妻单方在西乡塘区单位、企业(不含高新区)工作、就业的证明(年数多少排序);
(11)租赁合法房产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年数多少排序)。
以上证件需递交原件和复印件(统一A4纸),供核查和存档。
(三)签订诚信承诺书
三、报名办法
???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
?? 1.报名地点
??? 到父母双方在我城区居住地所属服务地段的公办学校(以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房屋居住租赁证明为准)。例如:文华园小区服务地段学校是文华学校,居住在文华园小区到文华学校报名;友爱村民房服务地段是友爱小学,租赁友爱村民房的到友爱小学报名。
?? 2.报名时间
2015年7月4日、7月5日(星期六、星期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
(二)中途转学插班(小学二年级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按转学有关规定及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由家长自行联系学校,联系的学校拟转入班级小学不满45人、初中不满50人,拟接收学校必须受理。家长提交的材料符合接收条件的,拟接收学校必须接收,并将有关证件上报城区教育局审批,按正常转学手续进行办理入学手续;如拟转入学校班级小学超过45人、初中超过50人,请家长联系其他学校。学校接待时间:本学期期末最后一周(2015年7月1日—7月6日)和下学期开学前一周(2015年8月24日—31日)。
四、新生分配办法
1.小学毕业升初中由南宁市中招办统一调配。
2.根据南宁市小学招生简章“城区、开发区教育局负责审验有关材料,并根据辖区内学校的生源情况,给予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规定,教育局按家长提供优先分配附加证件材料的情况,优先相对就近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
注:对提供虚假证件、多校重复报名、掩盖家庭房产真相,留级重读报名等将取消分配资格。
五、其它
7月18日9:00学校张榜公布分配结果。学生家长到原报名学校了解学生分配去向,并持户口本到接收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经西乡塘区教育局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居住地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待遇。
若有咨询,请到西乡塘区教育局(南宁市明秀西路53号)基础教育室(二楼)咨询。电话:0771-2802396
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
201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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