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办理事项一览表 | |||
户口审批项目 | 审批单位 | 审批流程 | 办结时限 |
分户 | 派出所 | 派出所受理并审批 |
十个 工作日 |
具有房屋所有权证的市外人员购房入户申请 |
五个 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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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市外人员入户申请 | |||
市外夫妻投靠、子女与父母互相投靠本市城区入户申请 | |||
夫妻投靠迁往本市农村的入户申请 | |||
姓名变更更正 | |||
挂靠在区、市人才交流中心,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及本市大专院校毕业生的市内户口迁移 | |||
出生登记 | 当场办结 | ||
死亡注销 | |||
户口登记项目(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除外)的变更更正 | |||
市内城镇户口迁移(因投靠亲属和分房、购房、换房等) | |||
公民出国(境)注销户口 | |||
公民入伍注销户口 | |||
复员、转业军人回原籍落户 | |||
高校录取学生及高校学生转学、退学、毕业落户的户口申请 | |||
迁往市县外 | |||
无房屋所有权证的购房入户申请 | 分局 | 派出所受理报分县局审批 |
十个 工作日 |
连续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满2年的入户申请 | |||
经商人员、投资纳税人员入户申请 | |||
优秀农民工入户申请 | |||
特殊人才、特殊技能人员入户申请 | |||
因离婚或丧偶回原籍入户申请 | |||
成建制单位搬迁的户口迁移 | |||
国内外大公司地区总部或者销售中心、研发中心及金融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员工入户申请 | |||
回本市原籍农村生活的入户申请 | |||
弃婴收养落户 | |||
华侨、港、澳、台胞定居落户申请 | |||
社区集体户入户申请 | |||
错漏补报 | |||
疑难或情况特殊的入户申请 | |||
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及无《出生医学证明》人员的出生登记 | |||
重错户口的注销 | |||
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变更更正 | |||
工作调动、随军家属、招工、录用干部、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调整改派 | 分局办证大厅受理并审批 | 当场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