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
1、项目名称:南宁市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
2、设定依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2005年第25号令)。
3、申请条件:酒类流通经营者(零售)。
4、申报材料:
(1)填写《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书原件备验。各2份;
(3)《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1份(从事餐饮服务企业提供《餐饮服务证》);证书原件备验。
(4)企业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书原件备验。
(5)经营食用酒精的企业需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原件备验。
5、办理程序:填写《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材料受理——材料审核——办结备案登记
6、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8、窗口权限:已授予受理权。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
备案编号:450110
备案类型:□1、新办 □2、变更(□变更名称、□变更法人、□变更地址)
经营者(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号码:
经营地址:
工商登记注册号:
食品流通许可证号:
代理(经销)品牌:
经营类型(单选):□1、批发(含批零兼营) □2、零售 □3、餐饮
□4、酒吧等娱乐场所 □5、其他
主要营经品种(可多选):□1、国产酒 □2、进口酒 □3、信用酒精
注册类型:□1、国有企业 □2、有限公司 □3、个体经营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备案登记机关:江南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年 月 日
承 诺
本酒类经营者作如下保证:
一、遵守商务《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接受酒类流通监督检查和管理。
二、备案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信息是完整、准确、真实、合法;所提交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等材料完整、准确、真实、合法。
三、不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买卖或骗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
四、《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上填写的任何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原备案登记机关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变更手续。
五、遵守酒类流通溯源制度,从事酒类经营活动时完整、准确、真实、合法地填写《酒类流通随附单》,并建立酒类商品购销合账。
六、以上承诺陈述真实、合法,是本人真实意愿,如有违犯,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业主)签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