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和《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的管理,规范收费单位的收费行为,促进我城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制度化。西乡塘区物价、财政、审计三个部门将联合对城区2013年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进行年审,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年审时间
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时间:2014年4月17至4月30日
二、年审地点
西乡塘区政务服务中心(新阳路87号) 电话:3159832
三、组织机构
为了有组织、有步骤地完成2013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年审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年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周少剑 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 刘杜舟 西乡塘区财政局局长
韦 安 西乡塘区审计局局长
苏双捷 西乡塘区物价局局长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西乡塘区物价局,办公室主任由西乡塘区物价局局长苏双捷同志兼任,年审办公室由物价局、财政局、审计局抽调人员组成。
四、年审工作分工
(一)、城区物价局负责:
1、收费单位对被收费单位或个人实施或提供服务的情况;
2、是否按国家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和《服务性收费许可证》核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改变收费对象、分解收费项目等行为。
3、公布取消的收费项目是否已停止收费;收费项目变更或收费标准调整后,是否仍按原项目、标准收费。
4、收费单位名称变更、注销,收费人员变动或者收费员所持《收费员证》超过有效期的,是否按规定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5、收费单位实施收费时是否做到亮证收费,即持《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收费。
6、有无涂改、伪造、丢失、损坏《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收费领购证》的行为。
7、收费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有违反国家或自治区规定的收费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8、签署年审意见。
(二)城区财政局负责:
1、有无擅自转借、转让、买卖、代开、销毁、涂改、混用、丢失票据行为,是否按规定及时核销票据。
2、收费收入是否按规定进行管理,纳入预算内管理的收费是否全额上缴国库,纳入预算外管理的收费是否缴存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有无隐瞒、截留、私设“小金库”等乱支乱用行为。
3、是否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4、签署年审意见。
(三)城区审计局负责:
1、各项支出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违反国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和服务性收费管理的财政法规、会计制度及其他行为。
2、签署年审意见。
五、年审工作所需经费按有关规定从年审费收入中支出。
南宁市西乡塘区物价局 南宁市西乡塘区财政局
南宁市西乡塘区审计局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