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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二十二批22-3、22-4号)案件的通报

 

  近日,收到《关于要求严肃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二十二批)的通知》,城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查处,并针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予以严肃处理。现将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的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西乡塘区秀灵路秀厢二组小区门前夜市摊点噪声、油烟扰民问题(编号22-3)

  经查,投诉情况部分属实。现场查扣临时摊点的经营工具,并对发现问题的经营户下发整改通知,进行停业整顿。同时安排人员加强巡查和值守,防止夜市摊点、噪音扰民、油烟污染等问题发生。

  二、关于棕榈湾小区三十一中旁边秀安市场旁工地噪音、粉尘扰民问题(编号22-4)

  经查,投诉情况部分属实。现场责成施工单位在晚上22:00以后禁止施工,并由城区北湖街道办事处约谈秀灵村委,要求秀灵村委加强管理,杜绝违章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