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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二十七批27-57、27-60号) 案件的通报

    近日,收到《关于要求严肃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二十七批)的通知》,城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查处,并针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予以严肃处理。现将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的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广西化工研究院实验室的烟囱时常冒出刺鼻的含化学味道的黄烟,危害居民的身体健康问题。(编号27-57)

    经查,投诉情况基本不属实。投诉人反映的实验室烟囱时常冒出刺鼻的含化学味道的黄烟问题,实则是广西化工研究院大院内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站,经现场检查没有发现检验站实验室烟囱有冒黄烟现象,但是检验站在检测过程中检测样品和使用的化学用剂等元素会产生一些气味。

    我城区环保局已责成该单位进行整改,一是立即拆除实验室排风扇,对窗口进行封闭。二是责成自治区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站药品必须密闭,被检样品及时封存,交专门机构处理,减少停留时间。以上整改措施已经落实。

    二、关于坛洛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渗虑液污染鱼塘问题。(编号27-60)

    经查,投诉情况部分属实。城区政府已责成坛洛镇立即按照环卫部门的指导对垃圾转运点采取翻堆、喷洒药水等消杀措施减少臭气影响和环境污染。并要求坛洛镇、环卫站马上进场对垃圾进行清运,并在8月15日前将全部临时堆放垃圾清运完毕。下一步,西乡塘区将规范垃圾临时堆放转运点垃圾处理,加快建设农村垃圾中转站,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争取有效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