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2日,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三十三中站至秀厢站区间左线道床水沟施工工地发生一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三十三中站至秀厢站区间左线道床水沟施工工地“4·12”死亡事故调查组调查并报请南宁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认定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三十三中站至秀厢站区间左线道床水沟施工工地“4·12”死亡事故属于生产安全非责任事故。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统计〔2016〕80号)的要求,我局拟将该起事故在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中核销,现将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三十三中站至秀厢站区间左线道床水沟施工工地“4·12”死亡事故调查结果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7年7月6日—2017年7月13日)。
如对该起事故调查结果的定性有异议或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的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并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我局将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受理电话:3141558,3945205;
地址:南宁市友爱北路51—1号;
邮政编码:530000。
附: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三十三中站至秀厢站区间左线道床水沟施工工地“4·12”死亡事故结案的通知(南安监字〔2017〕21号)
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6日
(联系人:陈盛洪,联系电话:3945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