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南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南府发〔2012〕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新阳路西段(明秀路-鲁班南路)改造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在南宁建设信息网()及房屋征收现场予以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2016年9月13日至2016年10月13日止。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在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新阳路227、227-89、235、229号张贴公布,公众对《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在征求意见期限内向本项目征收实施单位西乡塘区人民政府提交书面意见,书面意见附上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书面意见统一由南宁市西乡塘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负责收集(地址:明秀西路154-122号;联系电话:0771-2236615),书面意见可采取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方式,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字样,并如实告知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