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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优待证核发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老年人优待证核发

  二、设定依据

  2009年12月12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规定的通知》(桂政发〔2009〕76号)第三条,符合以下条件的老年人可申请办理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证(以下简称老年人优待证),在全区范围内享受相应的优待服务:户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老年人;户籍不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但长期跟随户籍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配偶或子女生活的外地老年人。军队离退休人员凭军队颁发的离休证、退休证享受地方同等待遇。

  四、办理条件

  凡户籍在西乡塘区行政区域内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报办理绿证,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申报办理红证。(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满60、70岁可提前60可申请)

  六、申请材料

  凭老年人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八、办理地点

  到本人户籍、身份证所在地的社区(村)进行申请办理。

  九、办理流程:

  凡户籍在西乡塘区西乡塘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内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年人申报办理绿证,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申报办理红证,可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到本人户籍、身份证所在地的社区(村)进行申请办理。每月18日前由各社区(村)集中上报办事处老龄办,经审核,每月20日前汇总后报城区老龄办。60个工作日后发证

  十、咨询、投诉电话

  西乡塘区老龄办咨询电话:0771-3131029;

  投诉电话:0771-3131816

 

 

附件1

老年人优待证核发流程图

 

(法定期限60个工作;承诺办结:60个工作日)

提出申请

    广西户籍申办人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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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登记

 

    承办人根据申办人提供材料审核,合格者给予办理登记,不合格者要告知申办人补充材料,补充合格者给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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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汇总

    根据申请表记载信息数据逐一核对准确无误并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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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传送

 

    每月15日和30日县区老龄办将申办人数据传送自治区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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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制作

 

   自治区公安厅居民身份制作中心接收数据、审核、确认并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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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核发

    60个工作日后县(市、区)老龄办收到证件后,负责向申办人免费发放,申办人凭申请表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