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国外地区(含港澳台)的经济组织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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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投促局咨询相关政策,确定投资项目,领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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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齐相关资料,到工商局查询商号,申请领取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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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发改局、环保局等部门申请立项(依据所从事的项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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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投促局申请领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批复后到市质检局申领组织机构预赋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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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投资促进局窗口领取外商投资批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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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工商局递交注册材料并办理企业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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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营业执照到公安部门申请刻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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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组织机构预赋码到质监局领取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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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自行到银行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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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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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国税、地税、财政、劳动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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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海关注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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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银行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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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正常经营活动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报批须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南宁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在南宁市西乡塘区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者(投资总额在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由西乡塘区投资促进局负责对公司合同、章程进行审批。
除特殊规定外,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审批办结时限为3个工作日(法定为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