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 称: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核准)
(二)性 质:非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目录》等企业投资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南府[2005]229号);
(三)《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9号)2011年3月27日颁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改委令第21号)2013年2月16日颁布。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企业建设非跨县、城区的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项目建设地点在城区的,向城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备案,外商投资项目实行项目核准制。
四、行政审批条件
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属城区权限的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政府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六、申请材料
项目建设单位向西乡塘区经信局申请项目备案时需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一式二份:
(一)项目申请备案请示;(样式见附件2);
(二)填交《南宁市西乡塘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南宁市西乡塘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三)项目建议书:
内容包括:1、项目概况;2、项目建设的背景和必要性;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4、建设地点、建设条件;5、投资测算和资金筹措方案;6、项目主要工艺及设备;7、工程进度安排;8、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初步评价。
(四)、项目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原件备验;
(五)土地来源证明。
提交上述申报材料复印件需盖公章,原件备验。
七、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咨询电话 0771-3133102
附件:1.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流程图
2.申请书示范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