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埠街道运用多种方式营造《条例》宣传声势
为更好地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扎实推进“美丽南宁”乡村建设活动,我街道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开展有关《条例》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将《条例》宣传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有关“美丽南宁·生态乡村”宣传,深入机关、单位、学校、农村、社区、企业、市场和家庭开展宣传。
二是将《条例》宣传与大众化的宣传阵地和宣传方式相结合,充分利用横幅、标语、橱窗、板报、电子显示屏、简报和网络等宣传载体,传播生态乡村常识和有关《条例》内容,大力营造宣传气氛。
三是将《条例》宣传与互联网+相结合,通过短息、微信公众号、微博、QQ等发布加强《条例》的宣传教育。
四是将《条例》宣传与南宁市、城区的专项行动相结合,围绕专项行动开展有针对性的《条例》宣传教育,营造声势,增强宣传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