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宁市西乡塘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2月22日在南宁市西乡塘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南宁市西乡塘区财政局局长 刘杜舟
各位代表:
受西乡塘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在,由我向大会报告西乡塘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城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在城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城区人大、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城区财政工作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继续坚持稳中求进,主动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发挥财政“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城区预算执行情况整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城区地方财政总收入263490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34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870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418万元、调入资金15031万元。城区地方财政总支出257517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642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973万元,其中净结余-20700万元。
——全城区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340万元,完成城区人大批准预算(调整预算数,下同)的102.35%,下降23.56%。其中:税收收入65303万元,完成预算的99.69%,下降17.19%;非税收入13037万元,完成预算的118.15%,下降44.82%。
税收收入中:增值税187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2.73%,增长56.80%;营业税10482万元,完成预算的99.71%,下降60.12%;企业所得税8895万元,完成预算的91.88%,增长10.97%;个人所得税40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4.08%,下降45.91%;资源税13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58%,增长18.59%;城市维护建设税52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3%,下降25.71%;房产税7443万元,完成预算的98.17%,增长33.55%;印花税5015万元,完成预算的97.51%,下降9.12%;城镇土地使用税1333万元,完成预算的89.70%,增长89.08%;土地增值税26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34%,下降24.06%;耕地占用税64万元,完成预算的6400%,下降96.08%。
——全城区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城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6427万元,完成预算的99.08%,增长4.91%。其中:教育支出56922万元,完成预算的99.23%,增长22.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94%,增长12.6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114万元,完成预算的99.74%,增长10.80%;节能环保支出3162万元,完成预算的96.61%,下降2.14%;农林水事务支出1765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5%,增长1.49%;住房保障支出8681万元,完成预算的99.48%,下降7.46%。
按照财政部的统计口径,2016年我城区民生支出208116万元,增长8.25%,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16%。
2.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城区本级地方财政总收入263490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34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870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418万元、调入资金15031万元。城区本级地方财政总支出257517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377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265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973万元,其中净结余-20700万元。
——城区本级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340万元,完成城区人大批准预算(调整预算数,下同)的102.35%,下降23.56%。其中:税收收入65303万元,完成预算的99.69%,下降17.19%;非税收入13037万元,完成预算的118.15%,下降44.82%。
税收收入中:增值税187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2.73%,增长56.80%;营业税10482万元,完成预算的99.71%,下降60.12%;企业所得税8895万元,完成预算的91.88%,增长10.97%;个人所得税40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4.08%,下降45.91%;资源税13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58%,增长18.59%;城市维护建设税52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3%,下降25.71%;房产税7443万元,完成预算的98.17%,增长33.55%;印花税5015万元,完成预算的97.51%,下降9.12%;城镇土地使用税1333万元,完成预算的89.70%,增长89.08%;土地增值税26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34%,下降24.06%;耕地占用税64万元,完成预算的6400%,下降96.08%。
——城区本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城区本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3770万元,完成预算的94.19%,增长3.88%。其中:教育支出56922万元,完成预算的99.23%,增长22.33%;科学技术支出2608万元,完成预算的93.31%,下降3.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899万元,完成预算的96.66%,增长11.7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051万元,完成预算的96.81%,增长10.77%;节能环保支出3052万元,完成预算的93.25%,增长4.23%;农林水事务支出13469万元,完成预算的76.24%,下降13.45%;住房保障支出8462万元,完成预算的96.97%,下降8.20%。
3.城区本级预备费
全年共安排预备费2620万元,未动用。
4.全城区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全城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合计1165.30万元,比上年减少870.01万元,下降42.75%。其中:公务接待费39万元,比上年减少16.84万元,下降30.16%;因公出国(境)经费21.7万元,比上年减少1.29万元,下降5.6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4.60万元,比上年减少810.30万元,下降42.32%。需要说明的是,从2016年3月起,我城区机关参公单位进行车改,因此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执行数较上年大幅下降。
5.全城区和城区本级政府债券情况和政府债务情况
2016年全城区和城区本级无新增政府债券和新增政府债务。截至2016年底,全城区和城区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均为97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为100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为8700万元。
6.全城区和城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预算周转金情况
2015年末全城区和城区本级无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预算周转金,2016年未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预算周转金。截至2016年底,城区本级无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预算周转金。
7.超收收入安排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8340万元,超收1800万元,按照预算法规定全部用于弥补历年赤字。
8. 财政转移性收支情况
2016年城区转移性收入185150万元,其中:(1)上级补助收入168701万元,主要是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及专项转移支付补助;(2)调入资金15031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调入;(3)上年结余1418万元,主要是各类资金的上年结余。
2016年城区转移性支出1090万元,其中:(1)上解上级支出90万元,主要是体制上解3787万元,出口退税专项上解支出46万元,专项上解支出-3743万元;(2)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000万元,用于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
9.2016年预算调整情况说明
2016年12月16日,在城区三届人大常委会三次会议上通过了西乡塘区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预算调整方案中将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76540万元、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258803万元,年终结余调整为0;将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调整为1027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调整为93870万元,年终结余调整为883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 全城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城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17726万元,全部为转移性收入,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02066万元,上年结余15660万元。
全城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06573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154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52%,同比增长451.42%;调出资金1503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1153万元。
2. 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17726万元,全部为转移性收入,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02066万元,上年结余15660万元。
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06573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974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61%,同比增长440.60%;调出资金15031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79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1153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全城区和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同比增长较大的原因是从2015年11月起,城区的土地收益分成由市直拨方式改为市通过补助资金形式下达城区,相应列入城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三)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年初无预算,当年无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四)城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城区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20696万元,完成预算的98.37%,增长11.61%。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738万元,下降0.5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4958万元,增长17.11%,主要原因是个人参保及政府配套资金标准提高以及参合人数增加。
城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5338万元,完成预算的92.17%,增长4.33%。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338万元,下降3.68%,主要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1050万元,增长7.85%。
收支相抵,城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5308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6342万元。
(五)落实人大预算决议的有关情况
2016年,城区各部门贯彻落实预算法,全力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认真研究落实城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及三届人大常委会三次会议对2016年预算、预算调整的决议及城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1、不断强化财政收入征管
(1)着力于加强收入组织协调。及时分解下达税务部门、镇办以及各职能部门任务,明确主体目标责任,加强工作配合,形成征管合力。及时发现并解决收入组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不断寻找加强收入的突破口。
(2)着力于加强收入征管。加强税收分析,通过评估宏观查问题、微观找原因,切实提高收入征管水平。继续加大协税力度,积极推进税务部门与财政、工商、统计、住建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加强数据共享,全面掌握税源信息,避免税源流失。加大对漏征漏管户和欠税企业的清理力度,以项目为导向进行精准管理、征收和追缴。
(3)着力于加强服务企业。继续加强对重点税种、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税源监控,实行专人管理。通过企业调研、企业座谈、企业培训等方式,关注企业生产经营动态,落实自治区和南宁市降本减负措施,帮助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主动服务新招商引资企业,不断夯实税源基础。
2、持续推进三农工作
(1)全力支持脱贫攻坚。2016年城区共投入扶贫资金9076.17万元,其中专项扶贫资金2656.39万元,统筹整合各类涉农资金6419.79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贫困村脱贫产业项目、贫困劳动力就业等方面。全年完成7个贫困村摘帽出列、贫困户脱贫676户2500人,完成2016年度任务数的100%;完成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核验,474户1798人全部达到“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安排500万元用于设立扶贫小额信贷的风险补偿金,落实财政资金贴息政策。
(2)进一步改善农村面貌。城区通过整合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财政存量资金、土地收益金等各类资金,投入10280.53万元用于美丽南方休闲农业示范区及忠良综合示范村二期工程建设,推动特色农业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的品牌效应进一步显现。投入15451.25万元用于“生态乡村”的村屯绿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等“三化”专项活动,完成2016年道路硬化建设项目97个共142公里,绿化造林6600亩,实施了4个自治区饮水净化示范项目、12项市级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农村住宅建设管理任务超额完成,农村环卫保洁设施设备进一步健全。
(3)支持加快农业发展。全年拨付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1624.97万元,兑现到种粮农户,资金兑现率为100%,按时完成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目标任务。拨付农机购置补贴1270.65万元,推进农机化发展。拨付2315.12万元用于土地治理、产业化经营、科技示范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
3、稳步推进民生和社会事业
(1)建设为民办实事工程。全年共投入13020.90万元,用于教育惠民、食安惠民、健康惠民、科技惠民、文化惠民、就业惠民、敬老惠民、强基惠民、市政惠民及平安惠民等10大项29个子项城区级为民办实事项目,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2)推进教育均衡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扩大学前教育及中小学教育经费补助范围,保障各类困难学生入学。安排教育基建资金11716万元,实施70多所中小学校舍建设;安排3250.2万元用于70多个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标建设,保障了基础教育各类办学条件达标,教育资源持续优化。投入1620万元新建、改扩建6所公办幼儿园,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全面完成,基本解决入园难问题。安排5740万元提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安排1519万元用于民办学校办学及购买学位,不断壮大民办教育,弥补了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问题。
(3)提升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全年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4207.75万元,拨付480.29万元实行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深入推进了城乡卫生服务一体化综合改革。拨付7061万元用于提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促进基层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资源优化整合。
(4)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全年共拨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579.24万元,惠及31959户次60314人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持续提高。拨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3975.08万元,拨付新农合补助资金11187.02万元,不断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险综合覆盖面。
4. 继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
筹措43100万元用于新峰路、西关路延长线、家乐街、经二路等城建计划建设项目。筹措219844万元用于北湖北路4号、大学东路35号、北湖小区棚户区、水街、南棉片区等旧城区改造项目征迁,以及筹措39300万元用于邕宁水利、邕江综合整治、东西向快速路等项目的征地拆迁资金,全力推进项目的征拆。力促项目早落地,早出效益,为招商引资创造出良好的投资环境,同时也为未来的投资和税收的持续增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5. 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1)强化预算绩效管理。2016年,城区财政局着力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做好当年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将涉及66个一级预算单位的186个项目列入绩效管理目录,金额达3.44亿元,实现我城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
(2)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016年,我城区共收回财政存量资金7009万元,并将收回财政存量资金中可统筹使用部分的50%即500万元用于精准扶贫方面,其余用于金陵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农村道路建设等民生项目。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效益,避免财政资金出现二次沉淀。
(3)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2016年,城区启动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工作,将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与2017年预算同步布置、同步编制,逐步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和指引作用,提高预算的前瞻性。
(4)完善财政信息公开。按照《预算法》有关预算信息公开的要求,对照2015年财政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从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以及细化程度等方面指导各部门做好2016年部门预算信息、2015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各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和到位。
(5)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根据财政部和自治区财政厅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债务风险化解规划(五年)》和《南宁市西乡塘区本级化解政府债务危机应急预案》,计划通过五年左右时间,逐步降低政府债务风险,化解债务危机,确保我城区政府债务管理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做好政府债务风险指标值的测算工作,及时掌握城区政府债务风险的各项指标值。
(6)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开展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摸清家底,促进资产合理配置,为下一步规范资产管理奠定基础。制定了《南宁市西乡塘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南宁市西乡塘区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成功挂牌处置155辆公车,顺利推进城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
(7)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针对解决城区现金管理不规范、公务卡使用率低两大问题,制订了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办法,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所有财政资金和全部预算单位进行动态监控。经过三个月的运行,取得了良好效果,2016年城区各部门提现资金7256.2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39%;公务卡结算486.5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6.8%。
(8)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乡镇财政会计集中核算转轨顺利推进,全年三镇一办累计完成国库集中支付业务24552笔,金额57900万元。同时加强乡镇预算单位财务进行会计核算培训,确保各单位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后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有效衔接。
各位代表,2016年城区财政运行基本平稳,各项财政改革取得新进展,但预算执行中也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税源结构不够合理,税源培植不足,财政收入上行压力较大。同时,支出刚性增长因素较多,造成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对此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等措施,积极稳妥地加以解决。
二、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一)2017年经济形势分析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贯彻自治区第十一次,市第十二次,城区第三次党代会的开局之年以及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对稳定经济运行、保障改善民生等具有重要意义。按照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及城区区委的部署,提出编制2017年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南宁市市委全会以及城区区委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实施更加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主动适应财政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目标,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鼓励创新发展,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需要;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支持重点领域改革;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提高支出精准度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促进城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7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主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先保吃饭、再搞建设。确保工资发放、机关运转和民生底线后,再集中财力用于重点建设项目。二是有保有压、确保重点。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统筹兼顾,全力保障自治区、南宁市及城区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三是开源节流、盘活存量。培植财源,强化收入征管,大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强财政统筹调控能力,想方设法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四是调整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健全预算编制与执行挂钩机制。五是创新方式、提高绩效。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同时注重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六是完善机制、防范风险。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二)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计划安排情况
2017年城区预计组织财政收入336950万元,比上年(2016年预算执行数,下同)增加19076万元,增长6%,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完成287507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612万元、转移性收入205895万元。全年城区财政总支出安排287507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120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697万元。收支平衡。
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81612万元,增长4.18%。其中:税收收入64943万元,下降0.55 %;非税收入16669万元,增长27.86%。税收收入中:增值税 24739万元,增长32.05%;企业所得税10231万元,增长15.02%;个人所得税 4263万元,增长6.42%;资源税1550万元,增长10.95%;城市维护建设税6285万元,增长18.61%;房产税7875万元,增长5.80%;印花税5740万元,增长14.46%;城镇土地使用税1460万元,增长9.53%;土地增值税2500万元,下降5.12%;耕地占用税300万元,增长368.75%。
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291204万元,增长11.25%。其中:教育支出66075万元,增长16.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827万元,增长22.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131万元,下降9.05%;农林水事务支出22696万元,增长16.48%。
2017年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民生支出共230724万元,增长13.30%,占当年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9.23%。
2、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计划安排情况
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287507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612万元、转移性收入205895万元。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计划安排287507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994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697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1255万元。收支平衡。
城区本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81612万元,增长4.18%。其中:税收收入64943万元,下降0.55 %;非税收入16669万元,增长27.86%。税收收入中:增值税 24739万元,增长32.05%;企业所得税10231万元,增长15.02%;个人所得税 4263万元,增长6.42%;资源税1550万元,增长10.95%;城市维护建设税6285万元,增长18.61%;房产税7875万元,增长5.80%;印花税5740万元,增长14.46%;城镇土地使用税1460万元,增长9.53%;土地增值税2500万元,下降5.12%;耕地占用税300万元,增长368.75%。
城区本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279949万元,增长10.67%。其中:教育支出66069万元,增长16.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524万元,增长21.4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593万元,下降9.58%;农林水事务支出20476万元,增长16.77%。
3、转移支付情况
2017年城区转移性收入205895万元,其中:(1)上级补助收入197604万元,主要是根据往年情况预计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及专项转移支付补助;(2)调入资金2318万元,主要是预计政府性基金调入;(3)上年结余5973万元,主要是各类资金的上年结余。
2017年城区转移性支出-3697万元,其中:上解上级支出-3697万元,主要是各项专项上解支出及区划调整补偿。
4、城区政府性债务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西乡塘区政府性债务余额为97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为100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为8700万元。2017年预计偿还专项债务1000万元,预计无新增债务。
5、城区本级预备费计划安排
2017年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备费2338万元,占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主要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6、全城区“三公”经费计划安排情况
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计划安排的“三公”经费1745万元,同比下降19.95%。其中:公务接待费174万元,同比下降15.12%;因公出国(境)经费18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53万元,同比下降20.64%。
7、城区重点支出保障和主要项目安排情况
(1)着力抓好民生建设
——精准扶贫方面,统筹农业、科技、社保、节能环保、文体、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交通等各类资金6481.62万元,用于脱贫任务、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贫项目、技能培训、转移就业、教育扶贫等方面,有效推进城区精准扶贫工作,确保扶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
——教育方面,一是安排教育基础建设及维修改造资金13552万元,专项用于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等,着力改善城区中小学的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二是安排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办学经费9636万元,其中安排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8345万元;安排公办幼儿园、多元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1292万元,三是安排民办学校购买学位经费544万元,壮大民办教育。
——社保就业方面,一是安排4259.58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二是安排4169.9万元,用于保障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基本生活、城乡居民临时困难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孤儿补助、80-89岁高龄补贴等;三是安排151.19万元,用于产业工人培训、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支持城区社会就业、创业;四是安排6619.69万元,用于社区(村)办公用房维修、社区(村)惠民资金项目、社区(村)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等。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一是安排638.29万元,用于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政策;二是安排1651.08万元支持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改革、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以及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等;三是安排3491.11万元用于支持实施城乡均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四是安排571.31万元用于艾滋病防治、“两癌”筛查、妇幼健康、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等重大公共卫生专项;五是安排1920.72万元用于计生奖励扶助、计生信息化建设、计生宣传、诚信计生、阳光计生、便民计生等。
——文体传媒方面,安排1026.68万元,继续推进“两馆”免费开放,强化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支持继续办好传统文化活动、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的开展,建设民俗民居、村史室,打造美丽南方、老口库区移民文化展示馆,彰显城区特色文化。
8、大力支持农业发展
一是安排1495万元,用于通村通屯道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安排1063万元,用于推广农业新技术,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三是安排4538万元,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农村人畜饮水等,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环境和农民生活条件;四是安排3413万元,用于“一事一议”、农村综合改革的实施。
9、保障重点项目建设
一是统筹安排14910万元,继续推进现代休闲农业特色示范区、示范村建设;二是统筹安排13779.76万元,深入推进“宜居乡村”活动,全面完成村屯绿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等各项乡村建设工作,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卫生整治长效机制建设;三是统筹安排26351.9万元,深入开展“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信息化、法治化、社会化、长效化。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城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7年,全城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11153万元,全部为上年结余收入。全城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为669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4378万元,调出资金231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4457万元。
2.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7年,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11153万元,全部为上年结余收入。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为669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4004万元,补助下级支出374万元,调出资金231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4457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根据《预算法》规定,国有资本经营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编制。因城区预计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故全城区和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计划不作具体安排。
(五)城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7年,城区社保基金预算收入计划4366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10.99%。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878万元,增长2.43%,主要原因是参保缴费人数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7030万元,增长13.85%,主要原因是个人参保及政府配套资金标准从2016年的540元/人上调到610元/人以及参合人数比上年增加3212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758万元。
2017年城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计划安排3801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47.06%。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426万元,增长2.03%,主要是基础养老金待遇标准提高、新增丧葬补助费以及领取待遇人数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2833万元,增长16.14%,主要是参合人数比上年增加3212人,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提高,以及正常增长的医疗费用,使新农合基金支出也相应增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0758万元。
收支相抵,城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5649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1991万元。
(六)预算草案批准前安排支出的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在本次人民代表大会批准2017年城区本级预算草案前,我们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加快安排上年结转项目支出,并及时安排必须支付的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截至目前,城区本级共安排支出32835.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2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99万元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168.08万元。
三、确保完成2017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注重增收节支,平稳财政保运转
一是加强财政收入组织。强化对收入组织工作的领导,加强与财税部门的沟通协调、宏观形势分析研判和税收收入征管,充分挖掘增收潜力。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加强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切实提高收入质量。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主动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认真研究中央、自治区和市转移支付政策,进一步争取上级财政加大对我城区的转移支付支持力度。三是厉行节约严控开支。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制度,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四是加强支出执行管理。加强各部门支出进度通报考核,强化财政支出的通报、督查、约谈机制,完善支出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提高预算支出的均衡性。五是加强资金统筹使用。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推进项目资金、重点科目资金、部门资金、财政存量资金、债务资金、转移支付资金的统筹使用。建立定期统计、定期清理、定期督导的存量资金动态盘活机制。加大预算单位实有资金清理回收力度,增加财政资金有效供给。
(二)加大民生投入,保障民生添福祉
一是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全力支持实施脱贫攻坚“七个一批”“七大工程”。统筹各类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教育扶贫等扶贫开发重点工作。积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拓宽资金筹集渠道,积极盘活扶贫资金存量,加强资金统筹整合,确保年内全部贫困村摘帽出列、全部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二是构建更完善的就业社保体系。重点抓好高校毕业生和困难群众就业,引导外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重点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工作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推动社会救助精准化、法律援助便利化,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编织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三是加快推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深入推进教育事业发展,大力发展普惠幼儿园,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和提升工作,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打响“学在西乡塘”品牌。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努力提升城区文化软实力;提升体育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全民健身、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同步发展。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健全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继续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加强和创新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四是全力保障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保障好自治区、市级以及城区级为民办实事工程,在教育助学、医疗卫生、基础建设、危旧房改造、科技创新、文化体育、交通建设、就业促进、市政设施、社会治理等群众反映迫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针对性、系统性、实效性,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得益受惠。五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镇街司法所、综治办和社区警务室建设,完善治安防控体系,推行网络化、网格化管理,持续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深化财税改革,科学管理上新阶
一是稳步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部署,积极配合推进消费税和资源税等各项税制改革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地方税收体系,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二是扎实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调整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并统筹使用,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取消排污费、水资源费等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规定,对相关领域支出予以重点保障,提高政府统筹力度。三是继续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拟出台的增支事项要与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四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借助第三方力量,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目标动态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等环节的制度体系,从完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制度等各方面入手做好2017年绩效目标的审核、2016年绩效再评价和2017年度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着力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深入推进。五是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继续从严从紧对各项资金进行甄别清理,实行全方位动态监管,做好每月存量资金的统计管理工作,有效盘活沉淀的财政资金。六是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建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阅、监督。按照预算信息公开的最新要求,对各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进行指导、督促及检查,确保预算信息按时按质公开。七是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做好政府债务风险管理工作。拟通过五年左右的时间,逐步降低政府债务风险,化解债务危机,确保我城区政府债务管理健康、有序发展。八是强化监督检查工作。重点突出对民生、经建、农业等相关重大项目检查,同时,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切实防范财政风险,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九是逐步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并结合城区实际,进一步完善国库支付各环节的动态监控预警机制,明确细化落实各环节审核责任,实现对资金的全方位、细致化管理。
各位代表,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隆重召开之年,是贯彻南宁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做好各项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城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虚心听取人民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坚定信心,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为加快建设首府城西中心,为南宁勇当广西营造“三个生态”、实施“两个建成”排头兵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