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城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西乡塘区2016年决算草案情况,请予审查。
一、2016年西乡塘区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根据西乡塘区决算,全城区地方财政总收入266262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34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140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418万元、调入资金15095万元。城区地方财政总支出257521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642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8741万元,其中净结余-17849万元。
——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城区2016年组织财政收入317874万元,完成城区人大批准预算(调整预算数,下同)的100.5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340万元,完成城区人大批准预算(调整预算数,下同)的102.35%,下降23.56%。其中:税收收入65303万元,完成预算的99.69%,下降17.19%;非税收入13037万元,完成预算的118.15%,下降44.82%。
税收收入中:增值税187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2.73%,增长56.80%;营业税10482万元,完成预算的99.71%,下降60.12%;企业所得税8895万元,完成预算的91.88%,增长10.97%;个人所得税40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4.08%,下降45.91%;资源税13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58%,增长18.59%;城市维护建设税52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3%,下降25.71%;房产税7443万元,完成预算的98.17%,增长33.55%;印花税5015万元,完成预算的97.51%,下降9.12%;城镇土地使用税1333万元,完成预算的89.70%,增长89.08%;土地增值税26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34%,下降24.06%;耕地占用税64万元,完成预算的6400%,下降96.08%。
——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城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6427万元,完成预算的99.08%,增长4.91%。其中:教育支出56922万元,完成预算的99.23%,增长22.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94%,增长12.6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114万元,完成预算的99.74%,增长10.80%;节能环保支出3162万元,完成预算的96.61%,下降2.14%;农林水事务支出1765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5%,增长1.49%;住房保障支出8681万元,完成预算的99.48%,下降7.46%。
按照财政部的统计口径,2016年我城区民生支出208116万元,增长8.25%,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16%。
2.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城区本级地方财政总收入266262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34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140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418万元、调入资金15095万元。城区本级地方财政总支出257521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377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4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265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8741万元,其中净结余-17849万元。
——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340万元,完成城区人大批准预算(调整预算数,下同)的102.35%,下降23.56%。其中:税收收入65303万元,完成预算的99.69%,下降17.19%;非税收入13037万元,完成预算的118.15%,下降44.82%。
税收收入中:增值税187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2.73%,增长56.80%;营业税10482万元,完成预算的99.71%,下降60.12%;企业所得税8895万元,完成预算的91.88%,增长10.97%;个人所得税40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4.08%,下降45.91%;资源税13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58%,增长18.59%;城市维护建设税52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3%,下降25.71%;房产税7443万元,完成预算的98.17%,增长33.55%;印花税5015万元,完成预算的97.51%,下降9.12%;城镇土地使用税1333万元,完成预算的89.70%,增长89.08%;土地增值税26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34%,下降24.06%;耕地占用税64万元,完成预算的6400%,下降96.08%。
——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城区本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3770万元,完成预算的94.19%,增长3.88%。其中:教育支出56922万元,完成预算的99.23%,增长22.33%;科学技术支出2608万元,完成预算的93.31%,下降3.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899万元,完成预算的96.66%,增长11.7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051万元,完成预算的96.81%,增长10.77%;节能环保支出3052万元,完成预算的93.25%,增长4.23%;农林水事务支出13469万元,完成预算的76.24%,下降13.45%;住房保障支出8462万元,完成预算的96.97%,下降8.20%。
3.城区本级预备费
全年共安排预备费2620万元,未动用。
4.全城区“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全城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合计1168.79万元,比上年减少866.52万元,下降42.57%。其中:公务接待费42.51万元,比上年减少13.33万元,下降23.87%;因公出国(境)经费21.71万元,比上年减少1.29万元,下降5.6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4.57万元,比上年减少810.33万元,下降42.32%。需要说明的是,从2016年3月起,我城区机关参公单位进行车改,因此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较上年大幅下降。
5.全城区和城区本级政府债券情况和政府债务情况
2016年全城区和城区本级无新增政府债券和新增政府债务。截止2016年末全城区和城区本级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9700万元,其中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金8700万元,置换债券资金1000万元。2016年自治区下达给我城区的政府债务限额为105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5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9000万元。2016年新增政府债务为0万元,置换存量债务为0万元。当年已偿还政府债务2462.13万元,其中:偿还本金为2000万元,偿还利息为462.13万元
6.全城区和城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预算周转金情况
2015年末全城区和城区本级无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预算周转金,2016年未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预算周转金。截至2016年底,城区本级无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预算周转金。
7.超收收入安排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8340万元,超收1800万元,按照预算法规定全部用于弥补历年赤字。
8、财政转移性收支情况
2016年城区转移性收入187922万元,其中:(1)上级补助收入171409万元,主要是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及专项转移支付补助;(2)调入资金15095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调入;(3)上年结余1418万元,主要是各类资金的上年结余。
2016年城区转移性支出1094万元,其中:(1)上解上级支出94万元,主要是出口退税专项上解支出46万元,专项上解支出48万元;(2)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000万元,用于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
9.2016年预算调整情况说明
2016年12月16日,在城区三届人大常委会三次会议上通过了西乡塘区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预算调整方案中将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76540万元、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258803万元,年终结余调整为0;将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调整为1027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调整为93870万元,年终结余调整为883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 全城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城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17759万元,全部为转移性收入,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02099万元,上年结余15660万元。
全城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06637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154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52%,同比增长451.42%;调出资金1509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1122万元。
2. 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城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17759万元,全部为转移性收入,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02099万元,上年结余15660万元。
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06637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974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61%,同比增长440.60%;调出资金15095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79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1122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全城区和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同比增长较大的原因是从2015年11月起,城区的土地收益分成由市直拨方式改为市通过补助资金形式下达城区,相应列入城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三)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年初无预算,当年无决算情况报告。
(四)城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城区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0537万元,完成预算的97.61%,增长10.75%。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006万元,增长4.09%;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4531万元,增长13.76%。
城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4909万元,完成预算的89.31%,增长1.08%。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386万元,下降2.6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0523万元,增加2.70%。
收支相抵,城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5628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7318万元。
二、落实人大预算决议的有关情况
2016年,城区各部门贯彻落实预算法,全力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认真研究落实城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及三届人大常委会三次会议对2016年预算、预算调整的决议及城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1. 不断强化财政收入征管
(1)着力于加强收入组织协调。及时分解下达税务部门、镇办以及各职能部门任务,明确主体目标责任,加强工作配合,形成征管合力。及时发现并解决收入组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不断寻找加强收入的突破口。
(2)着力于加强收入征管。加强税收分析,通过评估宏观查问题、微观找原因,切实提高收入征管水平。继续加大协税力度,积极推进税务部门与财政、工商、统计、住建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加强数据共享,全面掌握税源信息,避免税源流失。加大对漏征漏管户和欠税企业的清理力度,以项目为导向进行精准管理、征收和追缴。
(3)着力于加强服务企业。继续加强对重点税种、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税源监控,实行专人管理。通过企业调研、企业座谈、企业培训等方式,关注企业生产经营动态,落实自治区和南宁市降本减负措施,帮助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主动服务新招商引资企业,不断夯实税源基础。
2. 持续推进三农工作
(1)全力支持脱贫攻坚。2016年城区共投入扶贫资金9076.17万元,其中专项扶贫资金2656.39万元,统筹整合各类涉农资金6419.79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贫困村脱贫产业项目、贫困劳动力就业等方面。全年完成7个贫困村摘帽出列、贫困户脱贫676户2500人,完成2016年度任务数的100%;完成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核验,474户1798人全部达到“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安排500万元用于设立扶贫小额信贷的风险补偿金,落实财政资金贴息政策。
(2)进一步改善农村面貌。城区通过整合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财政存量资金、土地收益金等各类资金,投入10280.53万元用于美丽南方休闲农业示范区及忠良综合示范村二期工程建设,推动特色农业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的品牌效应进一步显现。投入15451.25万元用于“生态乡村”的村屯绿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等“三化”专项活动,完成2016年道路硬化建设项目97个共142公里,绿化造林6600亩,实施了4个自治区饮水净化示范项目、12项市级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农村住宅建设管理任务超额完成,农村环卫保洁设施设备进一步健全。
(3)支持加快农业发展。全年拨付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1624.97万元,兑现到种粮农户,资金兑现率为100%,按时完成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目标任务。拨付农机购置补贴1270.65万元,推进农机化发展。拨付2315.12万元用于土地治理、产业化经营、科技示范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
3. 稳步推进民生和社会事业
(1)建设为民办实事工程。全年共投入13020.90万元,用于教育惠民、食安惠民、健康惠民、科技惠民、文化惠民、就业惠民、敬老惠民、强基惠民、市政惠民及平安惠民等10大项29个子项城区级为民办实事项目,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2)推进教育均衡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扩大学前教育及中小学教育经费补助范围,保障各类困难学生入学。安排教育基建资金11716万元,实施70多所中小学校舍建设;安排3250.2万元用于70多个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标建设,保障了基础教育各类办学条件达标,教育资源持续优化。投入1620万元新建、改扩建6所公办幼儿园,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全面完成,基本解决入园难问题。安排5740万元提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安排1519万元用于民办学校办学及购买学位,不断壮大民办教育,弥补了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问题。
(3)提升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全年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4207.75万元,拨付480.29万元实行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深入推进了城乡卫生服务一体化综合改革。拨付7061万元用于提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促进基层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资源优化整合。
(4)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全年共拨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579.24万元,惠及31959户次60314人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持续提高。拨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3975.08万元,拨付新农合补助资金11187.02万元,不断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险综合覆盖面。
4. 继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
筹措43100万元用于新峰路、西关路延长线、家乐街、经二路等城建计划建设项目。筹措219844万元用于北湖北路4号、大学东路35号、北湖小区棚户区、水街、南棉片区等旧城区改造项目征迁,以及筹措39300万元用于邕宁水利、邕江综合整治、东西向快速路等项目的征地拆迁资金,全力推进项目的征拆。力促项目早落地,早出效益,为招商引资创造出良好的投资环境,同时也为未来的投资和税收的持续增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5. 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1)强化预算绩效管理。2016年,城区财政局着力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做好当年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将涉及66个一级预算单位的186个项目列入绩效管理目录,金额达3.44亿元,实现我城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
(2)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016年,我城区共收回财政存量资金7009万元,并将收回财政存量资金中可统筹使用部分的50%即500万元用于精准扶贫方面,其余用于金陵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农村道路建设等民生项目。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效益,避免财政资金出现二次沉淀。
(3)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2016年,城区启动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工作,将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与2017年预算同步布置、同步编制,逐步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和指引作用,提高预算的前瞻性。
(4)完善财政信息公开。按照《预算法》有关预算信息公开的要求,对照2015年财政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从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以及细化程度等方面指导各部门做好2016年部门预算信息、2015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各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和到位。
(5)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根据财政部和自治区财政厅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债务风险化解规划(五年)》和《南宁市西乡塘区本级化解政府债务危机应急预案》,计划通过五年左右时间,逐步降低政府债务风险,化解债务危机,确保我城区政府债务管理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做好政府债务风险指标值的测算工作,及时掌握城区政府债务风险的各项指标值。
(6)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开展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摸清家底,促进资产合理配置,为下一步规范资产管理奠定基础。制定了《南宁市西乡塘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南宁市西乡塘区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成功挂牌处置155辆公车,顺利推进城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
(7)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针对解决城区现金管理不规范、公务卡使用率低两大问题,制订了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办法,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所有财政资金和全部预算单位进行动态监控。经过三个月的运行,取得了良好效果,2016年城区各部门提现资金7256.2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39%;公务卡结算486.5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6.8%。
(8)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乡镇财政会计集中核算转轨顺利推进,全年三镇一办累计完成国库集中支付业务24552笔,金额57900万元。同时加强乡镇预算单位财务进行会计核算培训,确保各单位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后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有效衔接。
三、2016年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城区审计局对城区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股室认真研究、分析并逐一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账户处理错误导致账表不符的问题
关于2016年新农合财务账中2016年9月30日凭证26号将2000万元转入新农合账户办理银行定期,作出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银行存款”;未作挂账“暂存款”会计分录处理,出现2016年12月账表银行存款余额不符情况的问题。财政局已经及时进行了调账处理,经认真核对,账表已经对上。下一步,财政局将加强财务队伍建设,组织财务人员做好会计继续教育工作,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关于2016年年末,非税收入资金专户应缴预算款科目余额716.3万元,未能及时上解国库的问题
未能及时上解国库的主要原因:一是为了使非税收入及时入库,财政局已于2016年12月20日对非税收入专户余额进行清理入库,剩余未缴库金额为单位在12月20日以后缴入金额;二是由于部分单位未能通过非税系统缴入非税专户,需要等待银行回单,进行整理确认科目,而这一过程需要耗费一定时间。未能及时上缴部分,财政局已在2017年初全部清缴入库,做到应缴尽缴,同时,下一步将于每年年末对应缴预算款进行汇算清缴,将未缴的非税收入及时入库。
主任、各位副主任及各位委员,加强和改进财政预决算管理,对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我们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深刻认识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努力引领新常态,积极接受城区人大的依法监督,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确保城区经济社会的顺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