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西乡塘区城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西乡塘区城管局2016年部门预算报表(附件)
1.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4.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6.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7. 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8. 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城市管理、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相关的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2007年9月1日,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市辖城区人民政府部分工作机构调整设置问题的批复》(南府复[2007]73号)、南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南宁市市辖城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机构编制问题的通知》(南编[2007]74号)和《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关于西乡塘区人民政府部分工作机构调整设置问题的通知》(西府发[2007]25号)文件精神,将西乡塘区市政管理局调整设置为西乡塘区城市管理局,加挂西乡塘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牌子。组建西乡塘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与西乡塘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合署办公。西乡塘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为主管辖区城市综合管理,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城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以下简称城管局。城管局是城区政府主管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城管局下属四个二层机构:城管大队、环卫站、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和市政设施维护所。
2. 所属单位
从所属二层机构单位名称:南宁市西乡塘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南宁市西乡塘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南宁市西乡塘区环境卫生管理站、南宁市西乡塘区市政设施维护所。连同本级共计5个单位。行政机关单位1个:南宁市西乡塘区城市管理局、其余二层机构均为事业单位,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1个:南宁市西乡塘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均为全额财政补助。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303 南宁市西乡塘区城市管理局(一级预算单位)
2、303001南宁市西乡塘区城市管理局(二级预算单位)
3、303002 南宁市西乡塘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二级预算单位)
4、303003 南宁市西乡塘区市政设施维护所(二级预算单位)
5、303004 南宁市西乡塘区环境卫生管理站(二级预算单位)
6、303005 南宁市西乡塘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1.南宁市西乡塘区城市管理局本级核定编制数8人。
2.南宁市西乡塘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核定编制数1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数9人,工勤编制数1人。
3.南宁市西乡塘区环境卫生管理站核定编制数189人,
4.南宁市西乡塘区市政设施维护所核定编制数13人,其中:事业编制数7人,工勤编制数6人。
5.南宁市西乡塘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核定编制数22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人数202人,工勤编制数20人。
(二)人员构成
1.南宁市西乡塘区城市管理局编制数8人,在职在编人员5人。
2..南宁市西乡塘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编制数10人,在职在编人员8人,编外聘用人员21人。
3.南宁市西乡塘区环境卫生管理站编制数189人,在职在编人员142人,编外聘用人员2639人,遗属人员3人,退休人员213人。
4.南宁市西乡塘区市政设施维护所编制数13人,在职在编人员13人,其中:在职在编事业人员7人,工勤人员6人,编外聘用人员63人。
5.南宁市西乡塘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编制数222人,在职在编人数19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71人,工勤人员19人,退休人员12人,遗属人员1人,编外聘用人员人数416人。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总预算27926.25 万元,同比增加3198.52万元,同比增长11.45%。其中:
1、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5845.45万元,同比增加2688.92万元,同比增长10.4%。
2、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1456.2万元,同比增加60万元,同比增长4.12%。
3、上年结余收入624.6 万元,同比增加449.6万元,增加71.9 %;其中:其他结转0万元。
4、2017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将大行动办经费纳入指挥中心预算,环卫站人员工资及社保经费的增长;上年结收入增加163.99万元,主要是公共租赁房建设经费增加;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二)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支出总预算2792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161.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64 %,同比减少13791.99万元,减少65.8 %;项目支出20764.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35%,同比增加18561.71万元,增长89.39 %。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支出公务员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增加其他交通费用作为公车补贴支出。新增核算单位大行动办项目专项整治工作经费及大行动考评奖励金项目经费。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692.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61%,同比减少118 万元,增长14.33%;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0.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62%,同比增加242.68万元,增长56.31%;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3)城乡社区事务24919.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4.14%,同比增加3028.03万元,增长12.15%;主要用于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城市管理、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相关的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等各项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45.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3%,同比增加80万元,增长26.13%,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
(5)其他支出82.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31%,同比增加82.19万元,增100%,主要用于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7161.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27.71 %,同比减少13791.99万元,减少48.07%。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 5350.1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20.7 %,同比减少13633.95万元,减少71.81%。主要用于在职在编及编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1030.3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4.14%,同比增加142.51万元,增长13.83 %。主要用于各项公用经费开支。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81.2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3.02 %,同比减少300.54万元,减少38.46 %。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及医疗费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18683.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2.28 %,同比增加 万元,增长 %。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902.4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 4.83 %,同比增加81.56万元,增长9.03 %。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在职在编及编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2358.59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2.62 %,同比减少415.42万元,减少14.97 %。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各项公用经费开支。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351.4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82.16%,同比增加15347.65万元,增长99.97 %。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及医疗费支出。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5845.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5845.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5845.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5845.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624.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2.43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0.9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24,358.5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45.3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
(5)其他支出: 18.19 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1)城乡社区支出:560.6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2)其他支出:64.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3)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69.18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514.9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69.18万元,比2016年预算578.6万元减少9.42万元,同比下降2%。如金额与2016年一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开始公务用车改革,此项列支减少。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比2016年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7万元,比2016年预算7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与2016年持平。原因主要是:人员没有变化。主要用于:单位公务接待。
3. 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0万元,比2016年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与2016年持平,原因主要是:无申购。
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514.9万元,比2016年预算522.1万元减少7.2万元,同比下降1.39%,增加(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开始公务用车改革,此项列支减少。主要用于:环卫站173台日常保障清洁用车,城管大队6台执法用车使用。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030.34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16年预算增加142.51万元,增长13.8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增在编在职人员。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715.8万元,同比增加642万元,增长89%,增减因素城管制服制作经费及电瓶车采购。其中,货物项目采购预算 71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 100 %;工程项目采购预算 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 %;服务项目采购预算0 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
主要的政府采购项目有(列出采购预算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
1.城管制服制作采购
2.电瓶车采购
3.市政维护设备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总额为6039.96万元。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1万元
2.通用设备5931.47万元,其中:汽车5340.62万元
3.专用设备72.29万元
4.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5.10万元,
其中:家具用具35.10万元
本部门共有车辆17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主要是行政执法巡逻使用;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58辆主要是运输垃圾,洗扫作业;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情况
2017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9个,涉及金额19840.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840.32万元。
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如下:
1.乡镇(街道)“两违”巡查专项工作经费项目112万元,
- 西乡塘区整治“两违”专项工作经费项目40万元
3.2017年乡村建设及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经费项目1万元
- 拆除违章广告牌工程项目60万元
- 城管执法电瓶车采购142万元
- 2017年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行动扬尘整治专项项目100万元
- 2017年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行动泥头车专项项目300万元
- 城管执法制服采购项目500万元
- 2017年西乡塘区打击非法采矿工作项目30万元
- 2017年西乡塘区农宅审批工作项目100万元
- 市政维护费项目504万元
- “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专项整治工作项目480万元
- 西乡塘区“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职能部门、工作社区、城中村奖励资金项目500万元
- 非在编环卫工人年补助金额(2016年结余)项目1360.19万元
- 安吉路市政小区垃圾转运站公共租赁房建设配套资金 南财综[2015]369号(2016年结余)项目120万元
- 新阳路环卫公共租赁房建设配套资金 南财综[2015]369号(2016年结余)项目269.17万元
- 环卫专项经费(非税)1200万元
- 非编环卫工人经费13532.24万元
- 城中村垃圾保洁经费489.72万元。
(六)涉密事项处理说明
本部门无此事项需处理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