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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塘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西乡塘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7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2017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7年部门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四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部分:名词解释

部分:南宁市西乡塘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和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和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2)负责督促检查、推动民族和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负责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负责民族成份管理有关工作。(3)实施民族关系监测体系建设,,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有关事项,参与协调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社会稳定工作。(4)负责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牵头实施辖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5)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负责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宗教组织和信教公民在宗教问题上与社会其他方面的关系;配合政法部门揭露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根据中共西乡塘区委员会、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关于西乡塘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西发[2014]12号),设立南宁市西乡塘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为城区人民政府工作行政部门,加挂南宁市西乡塘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局牌子。属全额经费管理方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122001 南宁市西乡塘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1.编制现状

编制数量:4人。

2.人员构成

在职在编4人,编外人员4人,共计8人。

 

 

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7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总预算219.66万元,同比增加 116.42 万元,增长 112.77%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9.66万元,同比增加152.42万元,增长 226.68%。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经费增加,用于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扶贫设施发展项目的投入增加。

2、上年结转收入 0万元,同比减少3万元,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时完成上级下达我部门的资金分配任务。

(二)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219.66万元,基本支出 72.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3.12 %,同比增加 8.52万元,增长13.26 %;项目支出14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6.88%,同比增加 107.9万元,增长276.66%。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经费增加,用于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扶贫设施发展项目的投入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1.21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64.29%,同比增加 64.09万元,增长 83.10 %,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58.31万元;民族工作专项35万元;其他民族事务支持47.9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8  万元,占总支出的2.81%。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缴纳。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9 万元,占总支出的1.99%,同比增长1.89万元,增长75.6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补助经费。

(4)农林水支出64万元,占总支出的29.14%,同比增长44万元,增长220%。主要用于扶持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扶贫设施发展项目建设。

(5)住房保障支出3.88万元,占总支出的1.77%,同比增长0.25万元,增长6.9%。主要用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在职人员经费支出、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支出以及按南宁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72.76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3.12%,同比增加8.52万元,增长13.26%;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8.4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0.35%,同比增加3.09万元,增长5.58 %,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2016年7月起实行新的工资制度,并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金,因此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增加。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3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1.49%,同比增加3.16万元,增加60.77%。主要用于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的办公、印刷、水电、邮电、差旅、维修、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维护等基本支出。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9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16 %,同比增加2.27万元,增长61.85 %。主要主要原因为医疗补助和住房公积金支出有所增长。

(2)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 14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66.88 %,其中:

①商品和服务支出12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85.77%,同比增加87 万元,增长223.08%,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城区财政局提前下达2017国家、自治区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61%,同比增加0.9万元,增长100%;基本建设支出1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6.81%,同比增加10万元,增长100%

③其他资本支出1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6.81%,同比增加10万元,增长100%

二、2017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19.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19.66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19.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19.66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数为141.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58.31万元;民族工作专项35万元;其他民族事务支持47.9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8  万元,主要缴纳本部门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以及按照国家规定的津补贴的发放。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9 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以及医疗补助的发放。

(4)农林水支出64万元,主要用于基础扶贫项目的建设。

(5)住房保障支出3.8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2017年部门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5万元,比2016年预算0.95万元减少0.45万元,同比下降47%。

“三公”经费支出总体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不安排出国经费、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逐年递减公务用车运行费的预算安排,因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比2016年预算大幅减少。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0.5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保持一致。

3.公务用车费2017年预算0万元,比2016年预算0.45万元减少0.45万元,同比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减少的原因: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城区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制度,我单位公务用车数量为0。

四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36万元,比2016年增加3.16万元,同比增长60.7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工作人员的增加和工作业务的增减,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项目。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3月16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200万以上设备0台。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西乡塘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共组织对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73%。其中民族工作经费绩效项目5万元,宗教工作经费1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南宁市西乡塘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

表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南宁市西乡塘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