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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西乡塘区农林水利局2016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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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西乡塘区农林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西乡塘区农林水利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西乡塘区农林水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西乡塘区农林水利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关于农业、林业、水利、渔业、畜牧业、兽医业、饲料工业、扶贫开发、农业机械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城区农业、林业、水利、渔业、畜牧业、饲料工业、扶贫开发、农业机械化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投资和农业综合开发、示范项目的规划、计划管理和监督实施。

2.具体负责城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农业和农村工作调研,提出农业和农村发展举措。负责城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中各相关部门的衔接、协调,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

3.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配置和产品品质改善的责任;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农业保险、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

4.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贯彻落实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及政策,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

5.引导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参与城区主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参与组织农产品加工与流通,组织协调和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负责指导城区农业的现代化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产品上市信息。

6.负责指导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组织实施生态农业建设、休闲农业、循环农业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农业资源; 承担和指导农业技术项目及示范区(园)建设。依法或根据授权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山草坡、宜农滩涂、宜农湿地管理和农牧渔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7.负责组织农业科研、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组织农业教育与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8.承担提升种植业、养殖业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负责组织开展种植业、养殖业投入品质量检测监测和执法监督管理;负责种植业、养殖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

9.负责辖区动植物内部检疫(不含森林植物内部检疫)和动物防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的管理。

10.负责城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城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石漠化、沙化土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11.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城区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城区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组织、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12.承担城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业行政审批工作;组织、指导城区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并指导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负责城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13.承担推进城区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城区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组织、指导农村能源建设工作。

14.指导、监督、检查城区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监督、检查全城区木材、竹类、林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指导、协调全城区林业综合开发、森林生态旅游和园林花卉产业发展;监督实施林业和园林花卉产业国家标准。

15.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提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16.负责城区水资源保护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指导乡镇供水工作。负责城区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

  17.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的管理与保护。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及河道堤防的安全监管。

  18.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田灌溉节水排水、农村饮水安全及村镇供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9.拟订城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监督实施工作,指导有关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20.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财政扶贫资金(不含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投向和分配计划。指导、监督扶贫资金、物资的使用,组织城区贫困状况的监测与统计。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检查、督促落实定点帮扶单位挂钩扶贫责任制。组织开展扶贫搬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实施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协调、组织实施教育扶贫和科技扶贫;指导、协调贫困地区劳务经济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贫困地区劳务输出。

21.拟订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引导农业机械装备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负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认证管理;指导农机服务体系建设。

22.承担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饲料工业等的行业管理职责。

23.承担农业、林业、渔业、畜牧业防灾减灾的责任。开展农业、林业、渔业、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发布农业、林业、渔业、畜牧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消毒剂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24.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扶贫开发、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的有关工作。

25.承担城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革命老区工作。

26.承办城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度西乡塘区农林水利局的汇总决算报表由6个单位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南宁市西乡塘区农林水利局,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南宁市西乡塘区农业服务中心和南宁市西乡塘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南宁市西乡塘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南宁市西乡塘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站、南宁市西乡塘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第二部分:南宁市西乡塘区农林水利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下载)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第三部分:南宁市西乡塘区农林水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1914.65万元,比上年增加2230.67万元,增长23.03%,原因为财政拨款收入和上年结转和结余增加。

1.财政拨款收入10306.68万元,为城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

4.其他收入0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1607.9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1914.65万元,比上年增加2230.67万元,增长23.03%,原因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和农林水支出增加。包括:

  1. 一般公共服务(类)0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43.96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利局本级及二层机构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0.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在职人员发放医疗保险费和独生子女保健费的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类)284.2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保护项目方面和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管理方面的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674.7万元:主要用于邕江整治船只清理补偿项目的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10096.89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林业、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方面的支出。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62.68万元:2014-2015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62.8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9.其他支出(类)2.07万元:主要用于邕江整治清理工作等日常工作方面的支出。

10.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11.年末结转和结余586.7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西乡塘区财政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106.69万元,比上年增加3260.45万元,增长41.55%,原因为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农业行业业务管理支出、农田水利支出 、其他扶贫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315.59万元,项目支出9791.1万元。

  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38.7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和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2.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5.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方面的支出。

3.计划生育服务项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发放职工医疗保险费和独生子女保健费的支出。

4.其他风沙荒漠治理项支出284.26万元,主要用于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管理方面的支出。

5.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支出584.93万元,主要用于邕江整治船只清理补偿方面的支出。

6.行政运行项支出765.5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发放职工工资、绩效奖励、养老险和聘用人员工资以及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

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6.3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林业、农田水利业务工作经费方面的支出。

8.事业运行项支出39.9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发放职工工资、绩效奖励、养老险和聘用人员工资以及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

9.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支出304.09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下达及本级立项的农业技术推广类、农业产业类、特色农业类项目经费方面的支出。

10.病虫害控制项支出115.55万元,主要用于动植物病虫害防治经费方面的支出。

11.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支出35.05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经费及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聘用人员发放工资方面的支出。

12.执法监管项支出20.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发放执法监管聘用人员工资的支出。

13.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支出326.49万元,主要用于土地经营确权登记项目方面的支出。

14.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支出1328.39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支持补贴方面的支出。

15.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支出40万元,要用于香蕉标准化种植基地项目方面的支出。

16.农村公益事业项支出1.47万元,主要用于沼气池建设项目方面的支出。

17.其他农业项支出531.9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类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土地确权、其他农业类项目经费方面的支出。

18.森林培育项支出402.87万元,主要用于造林绿化工程项目方面的支出。

1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支出99.73万元,主要用于按政策规定发放中央、自治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方面的支出。

20.林业产业化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下达的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支出。

21.林业防灾减灾项支出13.38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工作经费方面的支出。

22.其他林业支出项支出254.85万元,主要用于绿化工程项目及林业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方面的支出。

23.水利工程建设项支出13.8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建设项目经费方面的支出。

24.水质监测项支出102.4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水质检测中心车辆和仪器购置方面的支出。

25.防汛项支出1.46万元,主要用于防汛工作经费方面的支出。

26.农田水利项支出1848.8万元,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经费方面的支出。

27.农村人畜饮水项支出123.9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经费方面的支出。

28.其他水利项支出1255.91万元,主要用于邕江整治船只清理补偿费、水利建设项目及水利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方面的支出。

29.(扶贫)行政运行项支出63.3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发放扶贫办职工工资、绩效奖励、养老险和聘用人员工资以及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

30.(扶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29.89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办业务工作经费方面的支出。

31.(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268.09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办项目方面的支出。

32.(扶贫)生产发展项支出73.97万元,主要用于市级扶贫产业项目经费方面的支出。

33.其他扶贫项支出1733.39万元,主要用于各类扶贫项目经费、政策性养殖业保险补贴方面的支出。

34.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支出116.91万元,主要用于政策性养殖业、农业、林业保险保费补贴方面的支出。

35.其他农林水项支出17.67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和业务经费方面的支出。

36.其他商业流通事务项支出62.68万元,主要用于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方面的支出。

37.住房公积金项支出62.8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38.其他支出项支出2.0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能源工作及其他业务经费方面的支出。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西乡塘区财政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21.21万元,比上年增加109.71万元,增长98.39%,原因为其他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支出、地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和其他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21.21万元。

  1.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40.06万元,主要用于南岸村花黎坡石狗山塘加固工程方面的支出。
  2.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49.7万元,主要用于南宁市本级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方面的支出。
  3. 其他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支出项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新菜地基金扶持特色种养项目工程方面的支出。
  4. 地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支出43.45万元,主要用于水库自动检测终端费用方面的支出。
  5. 其他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支出项支出48万元,主要用于坛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方面的支出。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15.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43.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72.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0.0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6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0.0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0.0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西乡塘区农林水利局6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0.03万元,平均每辆2.8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2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7 次,人次198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主要用于农业、林业、水利、农机、动监及扶贫业务接待方面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1. 2016年度 “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21.2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1.32%;比上年减少41.73万元,下降66.22%;主要原因是响应“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开支和公务车辆核减拍卖。

2. 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0.0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4.57%;比上年减少38.4万元,下降65.72%;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核减拍卖,公务运行费用减少。

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5.2%;比上年减少3.33万元,下降73.5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15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5年增加29.07万元,增长20.32%。主要原因是:2016年9月新增8名招录人员,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设备购置费等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单位)共组织对9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833.3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1.16%。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其中:

第二批一般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解决13座小Ⅱ型病险水库带病运行问题,完成年度投资202.46万元。完成绩效情况:西乡塘区水库除险加固计划下达13项,全部开工建设,完工13项,完成年度投资202.46万元,有效解决13座病险水库不安全运行问题。实际完成数与申报绩效目标数相一致。16年度财政下达资金202.46万元,已使用财政资金202.46万元,支付率100%。对照中央预算内投资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及评(扣)分细则,满分100分,我局自评分99.5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西乡塘区农林水利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