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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西乡塘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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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南宁市西乡塘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 主要职能
  •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南宁市西乡塘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西乡塘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西乡塘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和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和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2)负责督促检查、推动民族和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负责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负责民族成份管理有关工作。

  (3)实施民族关系监测体系建设,,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有关事项,参与协调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社会稳定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牵头实施辖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5)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负责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宗教组织和信教公民在宗教问题上与社会其他方面的关系;配合政法部门揭露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度西乡塘区民宗局的汇总决算报表由1个单位构成。其中行政单位数1个,在职在编4人,编外人员4人,共计8人。

 

第二部分:西乡塘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1: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西乡塘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43.34万元,同比增加139.53万元,增长134.41%,增幅较大的原因是上级提前下拨2017年度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

1.财政拨款收入222.15万元,为城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上年同步增加160.23万元,增长258.77%,增幅较大的原因是上级提前下拨2017年度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

2.其他收入 2.16 万元,同比减少4.89万元,下降69.36%。其他收入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其他单位划拨我局的专项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3.上年结转和结余19.03万元,同比减少15.81万元,下降45.38%。上年结转和结余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基本支出结转,也包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结转和结余减少的原因是项目资金较上年得到有效安排。

   (二)支出总计243.34万元,同比增加139.53万元,增长134.41%。,增幅较大的原因是支出上级下拨补助资金。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97.57万元,同比增加35.08万元,增长56.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民族工作专项以及其他民族宗教事物支出。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费用有所增加以及上级下拨少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费。

2.农林水支出130.68万元:农林水支出为今年新增项目,主要用于少数民族发展扶贫项目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3.57万元,同比增加1.38万元,增长63.01%,增长的原因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有所增加。

4.其他支出2.63万元,同比增加0.39万元,增长17.41%。主要原因为用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专项支出有所增长。

5.年末结转和结余8.89万元,同比减少26.96万元,下降75.20%。年末结转和结余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基本支出结转,也包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结余减少的原因为项目资金较上年得到有效安排支出。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西乡塘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5.81万元,同比增加157.86万元,增长232.32%。其中:基本支出70.18万元,同比增加13.07万元,增长22.89%,增长原因为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有所增加;项目支出153.47万元,同比增加142.63万元,增加1315.77%,增长较大的原因为上级下达中央及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单位新增农林水扶贫项目支出;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2.15万元。

  1. 行政运行支出63.81万元,同比增加20.13万元,增长46.09%;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为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有所增加。
  2. 一般行政管理管理事务0.08万元,今年为新增科目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员年度考核奖励金的发放。
  3. 民族专项工作2.92万元,同比减少10.98万元,同比下降79%;下降主要原因为开展城区民族团结工作所需的会议费、印刷费、培训费等经费的开支下降。
  4. 其他民族事务支出22.59万元,同比增加17.69万元,增长361.02%;增长主要原因为用于少数民族发展地区基础建设经费、城区为配合南宁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活动所需的创建宣传经费项目有所增加。
  5. 扶贫项目支出130.68万元,今年为新增科目;主要为用于少数民族发展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包括道路硬化、路灯安装工程等。
  6. 住房公积金3.57万元,同比增加1.38万元,增长63.01%,主要原因为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7. 年末结转和结余支出2.15万元。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西乡塘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南宁市西乡塘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18万元,同比增加13.07万元,增长22.88%;其中:人员经费63.78万元,同比增加23.1万元,增长56.7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费用的增加;公用经费6.4万元,同比减少10.04万元,下降61.0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支出的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南宁市西乡塘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公车保有量0量。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1.8万元,下降100%。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1.8万元,下降100%;
  3.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三公经费”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有关规定,强化机关财务管理,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在审核各项支出时,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的原则,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 2016年城区执行公务用车改革,我单位无保留公务用车。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万元,比2015年减少10.04万元,降低61%。主要原因是:培训、会议费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西乡塘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91%。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南宁市西乡塘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