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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西乡塘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西乡塘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及驻辖区各部队双拥工作

南宁市西乡塘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西拥〔2016〕2

 

南宁市西乡塘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西乡塘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及驻区各部队双拥工作

职责》的通知

 

西乡塘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驻区各部队:

为进一步做好西乡塘区的双拥工作,明确城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及驻城区各部队的双拥工作职责。经西乡塘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西乡塘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及驻城区各部队双拥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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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塘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有关部门及驻区各部队双拥工作职责

中共西乡塘区委组织部:做好本系统国防教育和拥军优属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抓好军转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努力做到使用得当、人尽其才;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军转干部在安置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本系统的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中共西乡塘区委宣传部:把全民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宣传工作规划;组织、协调各级宣传、新闻、文化、出版部门有计划地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指导各类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双拥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经验等相关宣传报道工作;紧密结合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深入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大力弘扬和培养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加强对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爱护人民军队,优待、照顾优抚对象的良好社会风尚;做好本系统的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中共西乡塘区委政法委:将双拥工作纳入城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到驻城区部队宣讲法律、法规,普及法律常识,提高官兵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协调公、检、法、司等部门,为驻城区部队和城区优抚对象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开展维护国家军事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工作;为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做好本系统的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西乡塘区编委办: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军队转业干部、转业士官、退役士兵、随军家属的安置和服务工作;做好本系统的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西乡塘区文明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具体计划和措施;指导军地深入开展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宣传教育,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紧密结合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深入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弘扬社会文明新风;组织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双拥文明共建活动;负责对全城区开展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进行协调、指导、检查和管理工作,加强军警民共建活动的联络和情况的沟通,做好评选表彰军民共建先进(示范)点、先进个人等有关工作事宜。做好本系统的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西乡塘区发展和改革局:将国防建设和拥军优属工作列入城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积极协调驻辖区部队设施建设涉及地方相关问题;做好本系统的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西乡塘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做好本系统国防教育和拥军优属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支持军队建设和改革,支持部队做好军队产业技术、技能培训工作;组织辖区工业企业积级开展军民共建活动。配合做好随军家属和转业、复员干部、随调家属安置工作。做好本系统的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西乡塘区教育局:将国防教育纳入各类学校教学计划,开展国防教育活动,指导学校开设国防教育课程,开课率达100%;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各中小学开展“关爱功臣活动”等帮扶、慰问活动;积极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和智力拥军活动;指导学开展军训活动;制定和落实现役军人子女及烈士、残疾军人子女和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在择校、就读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做好本系统的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西乡塘区民政局:城区拥军优属工作的主管部门。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检查督促拥军优属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做好优抚对象的思想教育工作和烈士褒扬工作;做好退役士官(士兵)、复员干部、军队伤残人员、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抚恤优待政策;指导优抚安置事业单位管理工作;做好本系统的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西乡塘区财政局:根据驻城区部队建设需要和城区财力,为优抚安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加强对优抚安置各项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为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做好本系统的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西乡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本系统国防教育和拥军优属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支持军队建设和改革,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培训工作;做好随军家属和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安置工作;优先推荐下岗军嫂再就业;为优抚对象提供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就业指导等服务;做好优抚对象的社会保险工作;做好本系统的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西乡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助驻城区部队搞好军事设施建设;支持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协助免征配套改造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积极解决优抚对象和城镇未随军家属的住房困难;协调处理军地之间的房产矛盾和纠纷;加强对城区内各公园对军人优惠门票、军车免停车费及公开标志的协调工作,在城乡规划中充分考虑国防利益和军事需求;做好本系统的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西乡塘区城市管理局:抓好部队营区周边市容环境的整治和管理;协助做好市内大型双拥宣传广告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加强对城区内公共停车场对军车免停车费及公开标志的协调工作、做好本系统的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西乡塘区文化新闻出版体育局:将驻城区部队文化建设纳入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支持部队活跃军营文化;指导和扶持军队艺术创作与生产;帮助部队培养文艺骨干,搞好文化基本设施建设;组织文艺团体到基层部队进行慰问演出;组织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协调有关部门搞好营区周边的文化环境治理和建设;做好本系统的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西乡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指导驻城区部队搞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帮助官兵提高应对重大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督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优惠政策,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优抚对象的医疗服务工作;指导做好征兵体检工作。做好本系统的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西乡塘区总工会:将拥军优属工作列入工作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发动和组织职工开展拥军优属和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宣扬拥军优属先进单位和个人;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企业军转干部、退役士兵、军人家属和优抚对象排忧解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共青团西乡塘区委员会:将拥军优属工作列入工作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对广大青少年进行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宣扬军地团员、青年爱民拥军的先进典型和事迹;组织广大青少年开展拥军优属和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开展与军属和重点优抚对象结对帮扶等志愿服务活动,为他们提供生产、生活方面的帮助。

西乡塘区妇女联合会:将拥军优属工作列入工作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对广大妇女进行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发动妇女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拥军优属活动,宣传和表彰妇女拥军的先进典型和本系统拥军的先进单位;会同军队有关部门表彰做出突出成绩的女军人和军人家属,宣传女军人和军人家属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的事迹;协同有关部门维护军人在婚姻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指导各级妇联与驻军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

西乡塘公安分局:依法维护军事设施安全;依法查处和惩治侵害军人及其家属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及随军、随迁家属落户工作;做好征集新兵的政治审查工作;积极、稳妥处理军地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做好部队重要军事行动和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部队做好营区及生活区域的社会治安工作;组织战时和部队重要军事行动、重大活动的交通管制;组织查处妨碍和破坏国防动员工作的违法犯罪案件;开展军警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做好本系统的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西乡塘区法院:依法审理军民之间涉诉纠纷;依法审理维护和惩治侵害军人及其家属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保护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法律,依法审理对破坏军事设施的案件,维护军事设施安全,依法审理妨碍和破坏国防动员工作的违法犯罪案件,惩治违法犯罪。做好本系统的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西乡塘区检察院:依法维护军事设施安全;依法审理和惩治侵害军人及其家属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法律,依法审理妨碍和破坏国防动员工作的违法犯罪案件;开展军警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做好本系统的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西乡塘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支持部队建设;按照有关政策,对军供保障、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及优抚对象、退役士官、士兵和随军家属的生产经营提供帮助和便利;督促消协履行维护军人军属消费方面的合法权益;做好本系统的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西乡塘区地税局: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做好拥军优属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复员干部、自主择业、退役士官、士兵自谋职业和随军家属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做好本系统的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驻城区各部队:组织和指导所属部队进行人民军队性质、宗旨教育及拥政爱民教育,开展拥政爱民和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检查所属部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遵守群众纪律情况;教育所属部队加强行政管理,严格警容风纪,树立良好形象;指导所属部队参加地方经济建设,进行抢险救灾,支援社会公益事业;指导所属部队的拥政爱民工作;会同军地有关部门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地方政府安置中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全民国防教育;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学生军训和少年军校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争创双拥模范城(县、区)、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活动;协调处理军民之间的重大矛盾和纠纷;协调处理军地之间在房地产、交通事故等方面的矛盾和纠纷;组织所属部队参加军警民联防,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支援地方扶贫工程、绿化工程和医疗卫生等公益事业建设;发挥人才、技术优势,开展科技助民活动,促进军地科技交流与合作;做好民兵预备役工作。指导所属部队、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参加军民联防,维护社会稳定;参与处理军地之间的重大矛盾和纠纷;协调军地主管部门做好军事设施保护工作;配合地方有关部门做好退役士官、士兵的安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学生军训和少年军校活动;严格部队管理,模范遵守群众纪律,树立人民军队威武之师、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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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塘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2016年713日印发

?????????????????????????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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