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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届二次(84号)提案 (郑天诚)关于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增加财政收入的建议

关于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增加财政收入的建议

    2016年,西乡塘区地税局加强与城区财政局、流动办、法院等部门的协作,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协税护税的作用,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征收税款400余万元,取得了较好成效。但综合效益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目前综合治税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管税的信息化程度不高,各类涉税信息应用不充分。具体表现在:1、信息交换部门认识有待提高。一些职能部门存在“征税就是税务部门的事”,与本部门、自身工作关系不大的观念,对第三方信息交换共享,应付了事,缺乏主动意识。税务部门对如何获取第三方涉税信息方式方法不多,推进效果不够明显。2、信息交换平台未搭建,效率不高。由于政府和税务部门之间、税务部门和城区其他相关部门之间没有实现计算机联网,涉税信息传递交换平台未搭建,信息化处理能力、支撑能力不强。有些部门涉税信息需要税务人员上门采集,你不上门我不报送,加大了工作量,增加了信息交流成本。3、部门协作意识不强。由于缺乏硬性的约束规定和激励机制,协税部门缺少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建议:

    1、构建完善的人员组织体系。综合治税工作政府主导是关键。应建立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治税领导小组,明确规定政府、税务、各职能部门的义务和职责,信息交换方法和途径,将其纳入部门日常工作,实行职能化管理,避免短期行为。

    2、建立完善规范的内部运行机制。制定综合治税相关制度,坚持制度化运行原则,实现部门配合协调由人为到制度规范的转变,由单纯依靠协调沟通向受责任义务关系约束的转变。构建信息采集运行机制,实现涉税信息来源由单一向资源共享转变,实现综合治税成员单位信息的互联互通。实行涉税信息反馈制度,税务部门根据涉税信息落实征管措施,落实情况需及时反馈到城区综合治税办公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实行月通报制度,建立督查机制,定期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

    3、建立科学的税源监控机制。一是强化重点财源的专业监控;二是实行税收前置制度。严格对不动产、土地交易税收实施“先税后证”管理模式,实现财产行为税的环节控制。三是强化项目建设的监管。对重点建设项目,建立项目监管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实行动态监控。

    4、取得信息管税实效。税务部门要通过全面、有效的第三方涉税信息交流机制的建立,广泛采集和应用第三方涉税信息,开展相应的经济和税源变动分析、经济发展和税收前景分析,税源计划执行和收入预测分析,并向城区综合治税办报告信息管税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定期向政府、各职能部门通报税务部门信息管税工作取得的实效,成绩分享,促进信息管税工作良性发展。

 

                            提案人签名:郑天诚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