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法院聘请专业人士参与调解的建议
调解是解决人民内部纠纷的的有效途径和措施,但许多纠纷都伴有复杂的技术问题,调解员如果对复杂的技术问题缺乏专业知识,很难起到调解效果。
人民法院对于民事纠纷的处理,也都主张调解。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等。如果聘用专业人士、专家或对事情有明显影响力的社会精英,德高望重者参与调解,能够收到更好的效果。
对于医疗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引入相关专家的介入调解。具有专业知识的调解,可以分别指出对双方不利的基本事实,让其在调解过程中能客观认识对自己有利和不利的方方面面,从而达成和解。如果一方不顾客观事实,那么调解员对事件的专业分析,对其它途径解决纠纷将可能带来不利,当事人应当有所顾忌。
人民法院强化调解制度,动员原被告积极参加调解
人民法院建立专家库,以便随时可有专家参加调解。
提案人签名:李晓光
吴荣信
2017年2月 21日